各位亲们: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将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有关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按分娩日期计算),我市不再安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相关费用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对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分娩的孕产妇,符合补助的对象在2018年3月底之前将所需资料上交至户籍所在地的卫生院,4月1日以后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各位亲们: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将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有关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按分娩日期计算),我市不再安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相关费用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对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分娩的孕产妇,符合补助的对象在2018年3月底之前将所需资料上交至户籍所在地的卫生院,4月1日以后不再受理此项工作。